□徐偉彭克斌
  “憲法第49條關於贍養問題怎麼規定的?”家住石馬社區62歲的呂志秀大娘搶先拿起話筒:“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在重慶市梁平縣司法局近日開展的“夕陽關愛·贍養維權”專項活動中,老年人積極回答主持人的提問。
  圍繞當前人口老齡化、老人空巢化帶來的日益嚴峻的贍養問題,近兩年來,重慶市梁平縣司法局以法制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三步走”方式,創新開展了“夕陽關愛·贍養維權”專項行動,有效排查化解了一大批贍養糾紛。對那些調解不成的贍養糾紛,梁平縣司法局開闢綠色通道,積極引導老人們通過法律援助提起訴訟等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彰顯公平正義。
  回龍鎮興農村6組87歲李老太三個兒女不肯盡贍養義務。2014年8月,經過鎮司法所及村組幹部多次上門調解,其子女仍頑固不化。司法所工作人員引導老人通過村援助站申請了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申請後,及時審批了該申請,併為她指派了律師。律師會見了老人,詢問了案件的具體情況。律師一方面書寫了起訴書,另一方面聯繫了老人的三個兒女,努力做通她們的思想工作。在律師的督促下,李老太與兒女達成了贍養協議。
  自2011年該局開展專項行動以來,梁平縣司法局充分發揮梁平電視臺、村村響工程、梁平報、手機短信、LED顯示屏等現代傳媒的作用,在高速路上設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百善孝為先”等大型公益廣告牌。各鄉鎮成立“贍養維權宣講小組”深入院壩給老年人講解,併發揮鄉村樂隊等義務法制宣傳隊力量,編排演出贍養小品、歌舞……最大限度地擴大宣傳覆蓋面。
  (原標題:農村老人贍養難宣調法援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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